《建筑工程建筑面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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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建筑工程建筑面计算规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kym123  2016-06-03 11:44 待回复

尊敬的省住建局领导:

芦山县平安路、乐家坝、金花路等各安置点的部分安居房22楼以上的住房阳台是没有钢筋水泥柱支撑的飘阳台。该飘阳台是用细小的水管焊接的护栏,护栏外面是用塑料窗封闭的。这样的阳台不是永久性建筑,不知过几年外面的塑窗就会老化烂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此的飘阳台却以全面积计算,而21楼以下具有钢筋水泥柱支撑很安全的阳台却只算一半的面积。因而,相同户型的住房22以上的面积反而比21楼以下的面积大2到3个平米。这实在不合情理,不实事求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这个国家最新的面积计算规范,阳台已不按是否封闭来进行评判,而是以是否在主结构内进行评判。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最新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计算规范》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
1总则2术语
2.0.22阳台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0.23主体结构major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芦山安居房塑料窗封闭的飘阳台不应计算为全面积。
我们期盼省住建厅领导关心一下,雅安市是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GB/T50353-2013)》.
敬请领导关心解决为盼!诚谢尊敬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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