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成都鑫狮机械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11月21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到今天未对我赔偿,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没发给我。去告公司,公司让人作伪证,还制作假证据,还当庭说谎。成都温江区劳动仲裁委李波,成都温江区人民法院周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艳秋,不查事实真相,白黑颠倒,一手遮天判决。司法人员为什么不查事实真相?农民工工作了,不应该拿工资吗?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不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对我赔偿吗?老百姓要个公平正义为什么那么难?那些乱作为的人,他们配当司法人员吗?还我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