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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建言】叙永县城城区环境卫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6-04-15 11:12 已回复

请问叙永县政府,叙永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及叙永县自来水公司,叙永县城区居民已经交了几年的排污费(5毛每吨)、垃圾处理费(3元每月)两项费用,均由自来水公司代收。这笔钱按理应该用于叙永城区的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但是为何叙永城区的永宁河排污工程直到现在仍然是直排??叙永县城区新区水街、老电站对面的水池等地方更是又脏又臭,可谓惨不忍睹。
请相关部门下重拳治污,还叙永人民一个干净的卫生环境。否则叙永人民的排污费、垃圾处理费交了何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5-05 10:5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叙永县城城区环境卫生”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确实由垃圾处理公司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凡在我县城区域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到的垃圾处理费全部上缴县财政局专户。此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垃圾填埋处理。叙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11年3月1日竣工投入运行,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目前运行正常,污水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用水户所交的0.5元/吨的污水费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费用(不足部分,县政府予以补贴)。由于历史原因,我县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较差,污水直排现象比较严重。“十二五”期间我县建设完成县城区11公里沿河截污主干管网,有效解决了部分污水直排问题(定水桥下的原主排污沟已接入该主干管网)。由于河道边两侧部分房屋修建时间较早,未设计污水支管网,形成污水自由散排现象。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近期我局将规划建设县城区污水支管网,进一步解决县城区污水散排的问题(包含新区水街、定水桥等多处污水排放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




叙永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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