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1998年-2000年在成都军区服兵役。当时户口在绵阳市三台县,去年户口已迁至成都市高新区,2007年开始至今一直在成都工作,单位一直也为我购买了社保。听说国家有相关政策,服役期间可以补记社保。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补记服兵役期间社保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网友,得知其在锦江区参保,按照参保关系所在地处理原则,建议网友向锦江区相关部门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