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老家是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福宝镇的。我和他未婚先育了一个孩子。今年三岁了。我们2015-11-16号办了结婚证。现在给小孩在他老家上户口要钱不,要多少钱。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未婚生育小孩入户是否要钱”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福宝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三至四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份按1倍至2倍征收”。
小孩入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无直接联系。如您还有疑问,请到福宝镇计生办咨询或拨打0830-5700003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福宝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