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江油塔坝村六组早在五年前修建了一个养猪场,但是养猪场离乡村公路以及住家户不足两米左右,每到夏天就是我们恐怖的噩梦!死猪、病猪在不处理的情况下随意丢弃!粪便也不及时清理,每次回家都随意在公路上看到!望领导还我们一个卫生的环境,文明的城市
网友:
你好!
我镇收到关于你投诉的“塔坝村养猪场离住家户不足两米”等问题,我镇立即安排畜牧站等相关人员会同明镜塔坝村干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被投诉猪场业主为二郎庙镇明镜塔坝村11组(原塔坝村6组)村民王发翠。
2、王发翠于2010年享受国家灾后重建补助9万元建修猪场2个单元500m2,现存栏母猪17头,肥猪115头。
3、调查显示王发翠猪场靠村道修建,阳光大棚(干粪堆积池)靠猪场上方,紧挨公路,距离公路内侧最近住户约20米。
4、现场调查未见有猪粪散落在公路上的现象。根据向业主了解,猪粪零星散落在公路上主要原因可能是场内集粪运输及其他农户从阳光大棚转运所致。
5、一直以来都由畜牧站兽医许永友对王发翠的猪场负责监管。每次发生猪只死亡,均由许永友监督作无害化处理(消毒深埋)。根据向业主了解,个别死猪尸体暴露原因可能是由于野狗刨挖所致。
6、针对上述情况,畜牧站依法对王发翠猪场签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标明王发翠猪场“阳光大棚(干粪堆积池)距离公路及住户太近,需择地另建;通往沼液池沟渠堵塞,需及时疏通”。并责令于2016年1月23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畜牧站。
江油市二郎庙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