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大邑县菜场镇幸福村14组队长汪勇福手里买的“灾后重建拆迁安置房”,2013年他们就收了购房保证金贰万元,到现在房子修都没有修。我们就提交申请要求退钱,村委同意退,但他们就一天推一天的,理由就是镇党委书记不在。要他他签字才能拿钱,我想问镇党委书记天天就不用上班吗?签字都这么困难。还是我们交的钱到现在根本就不存在了呢?还请上级领导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网友,你好!你留言反映蔡场镇幸福村14组购房款退款的问题,经大邑县蔡场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蔡场镇新福村于2013年10月开始申报“芦山4.20地震”灾后重建土地整理项目安置小区,农户按自愿原则申请报名参加此项目,并按每人5000元交纳诚信金,其中,你共计交纳20000.00元诚信金。由于该项目正在申报批复中,你因等待时间较长为由自愿申请退还诚信金。蔡场镇政府和新福村村委本着遵循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在作好政策宣传解释和你本人书面提交保证自愿放弃参加该项目的前提下,已于2016年元月8日下午退还了你的20000.00元报名诚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