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你好!我老婆是离婚后,我和她结婚的,她离婚前和她前夫有一个孩子,上户在她前夫户口簿上,现在她离婚和我结婚,我们可以生两个孩子吗,谢谢,请回复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卫发[2016]1号)文件: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名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22日期间,符合修正后的《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特殊情形再生育规定的生育行为,视为合法生育,需夫妻带上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申报登记和领取生育服务证。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
中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