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彭州老车站陈氏牙科外的临时占道停车随意涨价,平时收费3元,这天收费4元,问停车管理员这是好久规定,那个部门规定,依据什么法规条例,此人声称是公司规定的,听说彭州临时占道停车是公安部门在管,像这种节假日随意涨价是否有部门监管,法治社会的法治体现在何处呢?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彭州老车站陈氏牙科外临时占道停车随意涨价的问题,经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市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是按照《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1号令)有关规定制定的,主要分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和非占道停车两类。目前我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实行全市统一收费标准,具体标准为小车:2小时以内收费2元/车,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车,全天不超过5元/车,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非占道停车收费根据停车场的设施设备情况和管理水平,其收费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不同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网友留言没有说明其停车时间长短,因匿名来信,也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故我局无法对此停车收费行为是否合法作出界定。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各物业小区、商场、餐馆、医院、景区等非占道停车场和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巡查,督促公示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督促收费人员严格执行相关的收费政策,对乱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