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安居区 » 农村修路问题及低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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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咨询】农村修路问题及低保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龙塘小杨  2016-01-01 13:21 已回复

书记您好!我是东禅镇龙塘乡人,我就想咨询下,农村低保和残疾证可以随便撤销注册吗?农村修路,如只有一家人坐落在一位置且离其他修好的路面并不远的情况下,要收取另外的费用吗?收取了的6000费用为啥又不兑现修好的承诺呢?(具体是我母亲在处理,我只知道大概情况)请书记给我一个具体的答复,我深知因为有政府的帮补才让我与年幼的弟弟茁长成长,但现今因为这些问题,让本就残疾的母亲现在意识不清醒,精神出现问题,这个我就不得不请负责相关人员给我一个解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6-01-18 15:33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反映“农村修路问题及低保政策”一事,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5年该村农村低保是经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了评议,通过大会评议同意的将享受该年的低保政策,您家里原来是3人在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现考虑其子女都已外出务工,能够自食其力且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将其子女的低保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取消,不是您所说的随便撤销。
其反映的残疾证随便撤销,经过联系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该人的残疾证并未撤销注册。
其反映修路的问题,该村5社村民经过“一事一议”决定自行筹资将该社主干道修建成了水泥路,其母要求村两委会将修水泥路通户(由于她家不在主干道上),考虑其母亲自身残疾,村两委会积极协调将通往家中的路面修建为机耕道,但是其母要求在机耕路上铺上一层防滑建渣,并自愿将5000元的现金交与修建人(冷定全)手中(5社的全体村民可以作证),村委会成员对费用从未经手,并不是缴纳所谓6000元的费用。其要求村两委会一定要把公路修建为水泥路,但村集体经济困难无法修建,镇村两级将向上级申请修建村道路设施,尽早完善村社交通道路网。
其母患有脑溢血后遗症,意识不清,村两委会了解到该情况后,正积极争取各种办法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予帮助和救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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