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原中江天燃气公司于2001年在荷花街133号修建职工宿舍,其中109幢共25套住房已有22套对外出售,小区内公共用地为过道、绿化带、自行车车库。2013年港华燃气公司在向住户宣称修公众健身设施,将绿化带铲除筑成水泥砼筑地坪,在原中间围墙上开门,搭建简易钢架棚放置部分燃气管道设施,向住户解释只是临时需要。2015年11月港华燃气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形下,既不征求业主意见也不向建设部门申请规划变更、许可, 无视《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临时仓库年久失修,简易钢架顶棚朽败”为由将原围墙及绿化带拆除,并肆意扩大面积,拟修建全封闭式简易库房,将带有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库房建在居民小区内。小区内住户在向相关职能部门投拆后,施工虽然暂时得到阻止,但仍占用公共用地堆放大量燃气管道、线材等有辐射材料,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环境。在此我谨代表小区内的25户居民恳请周书记于百忙之中抽空主持公道,敦促相关部门制止港华燃气公司这种肆意侵占业主利益的行为,要求其拆离该违法违规仓库,恢复公共绿化、健身用地。谢谢!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所反映的仓库未办理相关建设许可手续,涉嫌违法建设,对此,我局及时派人约谈了港华燃气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责令其限时自行拆除所搭建的仓库,经核查,该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搭的仓库拆除完毕。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中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