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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关于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购买的相关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了1了  2015-12-02 15:48 已回复

您好,我是梓潼县文昌镇三星村一社村民,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买的新农合医疗保险是不是有政策规定,每人必须购买意外保险才能够购买新农合医疗保险?

领导指示批示时间: 2015-12-04 13:25

请文昌镇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杨飞涛
2015年12月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2-16 09:40

网友,你好!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川卫办〔2015〕296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梓府发〔2015〕1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小额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梓卫计办〔2015〕18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效,让群众应保尽保,缓解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同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现代化金融体系的积极作用,2016年我县新农合筹资与小额保险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筹资工作同步宣传、同步投保、同时收费,以户为单位,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广泛动员,群众自愿参与,基层干部具体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2016年个人新农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20元、 40 元。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发挥“新农合”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不仅有利于扩大农村居民意外伤害保障范围,而且有利于农村居民和基层组织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化解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的能力,是一件惠民生的实事好事。我们已要求各乡镇、村、社干部及时到村入户,向农户讲解政策,使群众真正了解并积极参与。
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1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2-16 11:16

网友,你好!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川卫办〔2015〕296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梓府发〔2015〕1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小额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梓卫计办〔2015〕18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效,让群众应保尽保,缓解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同时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现代化金融体系的积极作用,2016年我县新农合筹资与小额保险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筹资工作同步宣传、同步投保、同时收费,以户为单位,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广泛动员,群众自愿参与,基层干部具体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2016年个人新农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20元、 40 元。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发挥“新农合”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不仅有利于扩大农村居民意外伤害保障范围,而且有利于农村居民和基层组织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和化解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的的能力,是一件惠民生的实事好事。我们已要求各乡镇、村、社干部及时到村入户,向农户讲解政策,使群众真正了解并积极参与。
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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