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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求助】出租公司为什么不按官网回复执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11-25 11:05 已回复

2014年7月24曰官网回复了出租车份子钱中所包含的部分组成.为什么苍溪的三家岀租公司还叫驾驶员承担车辆年审费,气瓶年审费,计价器年审费等费用。份子钱的组成是否应公在于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苍溪县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12-11 16:23

网友:
你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出租汽车公司叫驾驶员承担车辆年审、气瓶年审、计价器年审等费用”相关问题,属于出租汽车公司自主经营事务。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出租汽车公司应当共同遵守和执行双方签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管理合同》和《劳动合同》,若该合同对相关问题有约定,应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没有约定或存在争议,你可以与出租汽车公司进行协商,补充约定或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感谢你对交通事业的支持和理解!顺祝:幸福平安!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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