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詹书记:因大安区棚户改造的公租房搬迁户,何时才能申请到新的公租房?那大安区2015年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何时才能出台?谢谢詹书记!
网友:
您好!您于2015年10月12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栏目向大安区委书记詹勇咨询大安区棚户区改造的公租房搬迁户的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何时出台的相关问题已收悉。大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牵头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留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
1、本次大安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没有公租房,只有公有房屋(国有直管公房),我局只进行了解除公有房屋租赁关系工作。公有房屋与公租房有本质区别。
2、本次公有房屋解除租赁关系后的原公有房屋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经过本人申请和相关审核程序后,可以配租公租房。
3、用于本次配租的公租房在铸钢家园。目前铸钢家园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预计2015年11月底前后能够竣工交付并投入使用。我区的《向大安旧城棚改范围内原公有房屋承租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方案》届时将同步出台,并启动配租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