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书记同志:
你辛苦了,我是一名2014年退伍的士兵,关于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发放时间到底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来解答我的问题。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川府函[2012]218号和市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精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发放时间应于退役次年6月30日前发放,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因9月份所需资金才全部划拨到位,故朝天区2014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于9月底开始发放,目前发放工作已基本结束。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 0839-8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