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您好我是合面镇的村民,现在在纳西上班,想咨询下政府的公租房是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像我们这种创业青年政府有没有政策帮助下我们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公租房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纳溪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被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
本人及申报家庭成员在我市范围内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且未租住国有公房,同时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一)城区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取得城区户口满1年以上;2.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1.持有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2.在本区城区劳动关系稳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3.持有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三)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持有本区城区连续居住1年以上证明;2.在本区城区劳动关系稳定,并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个体经营户凭满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四)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荣立二等功以上或5—8级的伤转复转军人,其他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五)城区:指安富、永宁、东升街道办事处所辖的
您根据自身的情况到所属街道的社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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