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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咨询】群光村三组集资修路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家家喜乐  2015-09-14 10:00 已回复

书记你好!请问关于农村集资修路,村领导给每户发一张村组修路规章制度的单子,单子上面说通过全体村民一致同意以下规章制度。期中有:如果不按期缴费停办一切手续,逾期交费需多交20%滞纳金,通过再三做工作,不集资,以后要加入集资款高于30%,在该路上停车需交罚款1200-2000元,家里老人死后不得在本组埋葬,若需埋葬,则按国家土地征用最高标准收费,可是村民在会上根本就没说愿意出钱,也没说同意集资修路,而且有的村民听说是出钱修路根本连会都没去开。请书记您看一下这张单是属于什么性质?是告示还是通知还是什么?单上的内容合法合理吗?村民应该必须按照上面的规定执行吗?困难户和80多岁的老人因为随各别子女同生活,二三十年没有在老家呆过也一样吗?盼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大安区牛佛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9-25 08:38

网友:
您好!您于2015年9月14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栏目向大安区委书记詹勇反映牛佛镇群光村三组修路的相关问题已收悉。大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大安区牛佛镇人民政府牵头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留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
群光三组有60户人(其中全家外出务工的15户),人口220人。集资修路先后召开户主会议共三次(第一次是7月16日在村办公室,第二次是9月3日在村民曾国君的坝子里,第三次是9月17日在曾国君家里)。参加会议的村民在家的达70﹪以上,通过村上反复宣传、动员、解释、讨论、协商后达成了修路共识和集体集资的方案。
其方案是:凡居住在本社范围内的居民(不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都属于集资的对象。集资按远、近计算分别是:新房子(小地名)每人集资1000元,大院子(小地名)集资6万元,田家冲(小地名)集资2万元,板牛路沿线的零星户人每人400元。上述集资方案参会的有28户,26户同意,2户弃权。
通过一个星期的工作,集资款已收取14万元,占应收款的 91﹪。通过调查了解,群众集资修路的积极性都很高,要求迫切,除极少数人不愿意集资以外,多数都愿意,没有任何怨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您于2015年9月14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栏目向大安区委书记詹勇反映牛佛镇群光村三组修路的相关问题已收悉。大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大安区牛佛镇人民政府牵头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留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
群光三组有60户人(其中全家外出务工的15户),人口220人。集资修路先后召开户主会议共三次(第一次是7月16日在村办公室,第二次是9月3日在村民曾国君的坝子里,第三次是9月17日在曾国君家里)。参加会议的村民在家的达70﹪以上,通过村上反复宣传、动员、解释、讨论、协商后达成了修路共识和集体集资的方案。
其方案是:凡居住在本社范围内的居民(不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都属于集资的对象。集资按远、近计算分别是:新房子(小地名)每人集资1000元,大院子(小地名)集资6万元,田家冲(小地名)集资2万元,板牛路沿线的零星户人每人400元。上述集资方案参会的有28户,26户同意,2户弃权。
通过一个星期的工作,集资款已收取14万元,占应收款的 91﹪。通过调查了解,群众集资修路的积极性都很高,要求迫切,除极少数人不愿意集资以外,多数都愿意,没有任何怨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大安区牛佛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4日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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