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入伍的。今年已经是第5了。其他地方的在入伍义务兵期间都有优待金。我今年第5年但是在我当义务兵期间家里一直都没拿到过优待金。这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我们部队法律机构在上课的时候也有人问到过,说义务兵的优待金是全国都有的,一般是民政局发放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义务兵优待金的问题”,经县民政局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我县2011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城镇每年240元,农村1800元;2012年城乡统一后标准为每年2100元。您可携带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查询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
蓬溪县民政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