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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什邡无证办学太多,望加强管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7-30 09:14 已回复

李书记:
什邡教育培训市场太混乱,相关管理部门严重失职:
什邡市教育局既然向社会各界张榜公示了有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就展示政府的公信力了,可是在什邡的大街小巷还充斥着很多非法办学点,他们缺乏有效监督,缺乏消防设施,师资极差,管理混乱,一旦出事,就逃之夭夭,把责任转嫁给政府。
按向社会各界张榜公示有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以下就应该是没有办学资格的部分学校:
戴氏教育(鸿星街) 博程教育(夜市街,中国银行旁) 嘉思腾(金桥后凯萨郎洗车对面) 华胜精品堂(仁济医院旁) 尚学堂(盛世华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什邡市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8-17 10:05

匿名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关于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什邡市无证办学太多,希望加强管理”的信件,已转我局受理。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2002年发布、2003年9月全面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全面实施,迎来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春天,进一步促进了全民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制度设置、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各地(省市)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未经全面许可的培训、辅导机构,这些机构在教学质量、管理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2010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明确要求:“对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和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明确监管;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课外班,综治部门要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抓紧按程序登记注册;凡由乡镇、街道以出租等形式提供土地、校舍支持或利用私人出租房屋举办幼儿园和办学的,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由综治部门协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学生和儿童”。
依据相关政策,2010年、2012年我市由综治部门牵头,教育、公安、消防、工商、食药、民政等部门联合对非法办学进行检查和整治;2014年市教育局协调相关部门及镇政府再次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将《关于整治非法办学点的函》发到各乡镇,要求各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清理整治无证办园办学;2015年4月教育局向市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全市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的报告》;同时,每年6月,教育局通过网络、媒体公布民办学校年检情况,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选择有资质的合法合规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留言中所列举5个培训机构,经调查:戴氏教育、博程教育、尚学堂正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过程中,我局按规定提醒并督促其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展,依法办学;嘉思腾、华胜精品堂已下发整改通知,责成整改,并将依法办学需履行的相关手续和资料进行了指导说明。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进相关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
感谢你对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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