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市中区童家镇村民,现我组要做以前未完成的村通水泥路硬化的工作,主路是前两年修好的,主路边范围的村民就可以享受免费的路,而我们家在岔路上的,村民就得凑钱修路,而且有多少家同路的就多少家湊钱修那一段,到最后来的那一段路就得最后一家自己出钱。而据我所知,别的村社都是政府出资修到家。还有人威胁说不出钱修路以后就别想机动车在路上走。请问书记市中区是否有这种政策,另外,在人人平等的社会为什么会有有人可以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而有人却要自己出钱才能享受同样的待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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