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书记,我是一名事业人员,大家都知,许多单位都是公务员与事业人员混岗使用,事业人员都是干活的,但待遇却比公务员差不少,据我所知,每年公务员都会有一笔医疗补助,直接打在医保卡上,为什么事业人员却没有这笔补助?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01〕9号)规定,市中区从2002年开始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该政策只针对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群体,未包含事业单位人员。今年5月,为提高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待遇水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中区已在全市率先实施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参照享受国家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政策。因网友本人未留有个人电话,区人社局无法向网友本人开展宣传解释工作。
再次感谢网友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