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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关于德阳市孝泉镇统一农转非的补偿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5-18 16:57 已回复

尊敬的市长:我们是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孝泉村的,我想咨询下2007年底农转非,拿了10000.00,村上说+450可以转成社保, 孩子未成年的买不上。最近,听说,目前为止还有余下的补偿款项,没有发放到村民手上, 我就想问下, 那个余下的补偿款好久能下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孝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5-27 15:41

匿名网友:
你好,你留言反映“关于2007年,孝泉镇统一农转非的补偿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德阳市旌阳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采取货币方式安置并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才可申请社会保险。为保障全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实现老有所养,尽可能将转非人员纳入社保范围,2007年12月,区政府本着公开、公平、群众自愿的原则,对1991年1月1日后征地农转非人员未进行一次性货币化安置的实施一次性货币化安置。
2007年12月,按照区政府的统一政策,孝泉镇对凡符合一次性货币化安置条件的群众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孝泉镇货币化安置方案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孝泉镇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与原孝泉村(现阳安路居委会)1组、3组、4组、5组、6组和原八一村(现八一居委会)1组群众签订了农转非人员货币安置协议书(所有协议均经德阳市旌湖公证处公证),并按群众个人申请意愿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社保安置,目前,不存在你所说余下的补偿款项。

孝泉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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