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高灯镇龙象村八社村民,去年政府说我们这里因为修盐蓬路占地,将给一部分失地的村民买社保,都开会统计过,有些人还将相关的证件都邮回老家了,现在同是一个镇辖区的三河镇都在办手续了,为什么我们村没有动静?我们失地,现在有些当时也没有得到一分补助,现在老了不能打工靠什么生存?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盐人社函〔2015〕19号对我县第二批失地农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失地农民参保的组织领导、政策宣传解释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失地农民资格审查核定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失地农民的失地农转非身份审查确认,补办经核定符合失地农民资格人员的农转非手续。
盐蓬路于2003年左右开工,2006年竣工。高灯镇有上游、联和、双罐、联盟、高华、明灯、龙象、龙盘等8个村涉及占地修路,但因县国土局在资格审查中未查到省政府征地批文,资格审查未获通过,包括高灯在内的所有第二批因盐蓬路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暂时无法办理。高灯镇政府已将此情况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待上级答复后方能作出处理。
第二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在高灯镇主要是指盐蓬路建设占地导致失地的群众,若你符合失地农民农转非社保安置相关条件,请与村委联系,以便进行具体认定。
谢谢你的来信,祝你五一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