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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户口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5-04-21 11:39 已回复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大学毕业生,2007年入学强制要求迁户入校,2011年毕业户籍迁回原籍,户口性质由原来的农村变成了城镇居民。毕业后我一直居住在原籍农村家,合法从事土地耕种,履行相关村民的义务如集资修路等,但是却无法享受相关的村民福利。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将户口由城镇性质迁为农村性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4-28 10:54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2号)和《四川省公安厅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13〕60号)的文件精神,严禁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原《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中关于农村籍学生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的政策停止执行。故您的户籍类型不能由城镇变更为农村。
您称2007年你考入大学后强制要求迁户入校一事。根据相关户籍规定,农村籍学生在考入大学后,自愿选择是否迁户入校,公安机关绝不存在强制要求农村籍学生迁户入校的情况。如有疑问,可向我局行政审批大队咨询,电话:0838-259852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祝生活愉快!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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