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乐镇炳灵村的,我的房子拆迁了4年了,还不修安置房,这安置房到底修还是不修,如果不修,就叫我们去自己买,这样托着是什么意思,不知到你们镇府是干什么的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纳溪区新乐镇炳灵村被征收土地后“安置房修建”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经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查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所反映的征收土地房屋被拆迁,现已4年仍未落实安置情况属实。其原因为,纳溪区新乐镇炳灵村村民房屋被征地拆迁后,纳溪区政府于2010年征地10亩,拟在“金山坡”修建二期安置房并已通过规划设计,但由于该规划过小,解决不完全部拆迁户,2013年12月又补征土地40亩,共计50亩,增加房量解决该村被征地拆迁户安置问题。正因为上述情况,现正在调整建设方案,待方案审批后迅速施工,尽快落实和解决被征地拆迁人员安置问题,让村民安居乐业。
涉及被征地的房屋拆迁安置人员,在未分配安置房之前的过度期间,按月发放过度费。从2014年元月起,每人每月发放过度费500元,以解决安置过度期间被征地拆迁户临时住房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