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县领导。你们好!我是永安镇的一个农民我叫苏军。就在前几天2015/1/31日我妈和我女儿不幸淹死在分水水库。这个水库在水面上修了一座观光桥。桥上没我防护栏杆。我妈和我女儿就是从这座桥上掉下去的。经镇府调解水库只给15000元赔偿。我是两条人命。这个合理吗?不是我家死了人我就要跟哪个要钱。现在我妈和女儿还躺在殡仪馆里,我也想她们早日入土为安。我希望各位县领导为我做主?还我妈一个公道。让她们也走得安心。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镇于2015年2月3日在镇大调解中心进行了调解,经调解,您们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我镇建议您走诉讼程序,申请法律援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