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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私设路障合法吗,违法行为没人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2-12 08:48 已回复

我是攀枝花水木风华小区住户,由于小区车位紧张很多居民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公共地方,但是今年十一月太平洋小区居民私自出钱将一条公共通道设置路障阻碍车辆停放,但是也给行人带来极大不便!我就发生抱小孩回家的时候被路障绊倒,当时小孩也差点受伤,我脚被摔伤,差点伤级筋骨,流了很多血! 我想投诉1、这种在公共道路私设路障难道合法吗?难道没人管? 2、我脚受伤谁来负责,如果小孩摔出毛病谁负责? 3、听说太平洋小区居民很多是税务局的,都是国家公务员就这种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还要自己圈地,私设路障,群众路线就是这样走的吗? 我恳请市领导重视此事,不要让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安全通行权都被侵占,勒令他们停止这种霸道做法,强制拆除这种违法路障,如果造成行人受伤应该赔偿行人损失!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东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5-01-23 09:13

网友:
  您好!您提交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调查核实, 留言中反映的太平洋小区位于人民街154号7栋,属于市国税局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家属楼红线范围。
二、关于网友反映的影响车辆停放的路障,实际上是经小区居民自治组织会议商讨决定后安装的地锁。经了解,为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小区停车秩序,方便小区管理,该小区业主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内设置了地锁,并在公共区域内张贴了相关安全告示,提醒周边居民在该区域通过时注意安全。
三、针对反映的问题,炳草岗街道一是根据《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综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五款规定: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及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区域,由所在单位负责)找到责任单位,将网友反映的情况向攀枝花市国税局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行了通达,并按照《治理条例》相关规定,提出了整改建议。二是炳草岗街道和望江街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了该楼栋的居民自治组织,就《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向小区居民进行了宣传(第十九条规定: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各类附属设施应当规范设置),并劝导他们撤出该地段私设的路障设施,但遭到小区居民反对。
目前,市国税局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表示将尽快召集小区居民开会研究和解决此问题。同时,炳草岗街道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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