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书记你好!义务教育阶段的伙食团和学校小卖部不是不能承包吗?7月16号的四川新闻都播了,而护国中学西校区的伙食团还在承包出去,承包人是校长司机的老丈人,学校也从没有发布过招标文稿,这是不是违规呢?并且伙食团一天三顿都买火腿肠,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哈,谢谢你了!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护国中学西校区伙食团承包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纳溪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护国中学西校区学生食堂承包人是欧俊富,并非校长司机的岳父。关于食堂出售火腿肠的问题,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要求禁止学校食堂出售火腿肠。由于教师紧缺、食堂承包期未到、西校区正在迁建中等原因,护国中学召开行政会专题研究讨论决定西校区学生食堂暂不收回,同时,学校落实总务处副主任杨昌文同志负责对该食堂进行监管。
区教育局要求学校进一步对照标准食堂建设要求,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打造让师生更加满意的食堂。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