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攀枝花 » 东区 » 环保工人在工作时间发生车祸去世、环保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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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求助】环保工人在工作时间发生车祸去世、环保局有责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10-17 22:08 已回复

我的妈妈在攀枝花环保工作上班时间发生车祸、请问环保局有责任吗?谁能给我们一个说法、谁能帮帮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11-07 09: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访问我们的信箱。
环保工人在工作时间发生车祸,不一定与环保局有关系。关键是看用人主体是否是环保局。死者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交警部门衔接,核实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裁决书进行责任赔偿,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履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死者购买了社会保险且对死者工亡无异议,可在死者死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亡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死者购买社会保险或不愿意申报工亡,死者家属或亲属可从死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亡认定申请。建议死者家属或亲属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咨询。
欢迎您再次访问我们的信箱。顺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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