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你好,我是清水乡清凉村八社,刘子云因身患尿毒症几年,已负债累累,以病返贫,现已无家可归,地震后家中房子早已变成危房,现已走投无路,希望各级政府帮帮我,重建家园!!
刘子云同志:
你好!你的求助信件已收到,昭化区民政局相关股室会同清水乡民政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身患尿毒症,现正在成都医院医治,目前共花医药费8万多元,妻子和儿子在浙江务工,两人月收入共计在6000元左右,因病造成家庭经济较困难。
在2014年低保核查清理时,你户有2人已纳入农村低保,每月享受低保金200元,鉴于该家庭因病发生费用大,从2014年10月起,区民政局将你户低保标准由每月200元调增为该乡最高标准每月300元。
2014年,你已享受民政医疗救助4640元。2014年9月23日,昭化区出台了《十大救助制度》,该制度新增了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将尿毒症列入了重特大疾病范围。如还有疑问,你也可直接联系昭化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839—8722464)。
感谢你对昭化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