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买的平通镇平通小区!地震后建的!为什么到现在都拿不到产权证!就已经几年了!现在还找不到人!希望您们能够查查!谢谢
同志:
你好!留言收悉,经我局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与平通镇人民政府了解核实平通镇并无“平通镇平通小区”这个地名,加之你未留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再进一步核实调查。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房屋登记办证应当依申请进行,不申请不能启动登记程序。房屋登记机构依申请和申请人所提供的必要要件依法进行登记办证,你和出售人双方需准备好: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初始登记办的房产总证);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等);5、其他必要材料。然后到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产股申请办理你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请与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联系。联系人:邹宇琳,联系电话:8822712。
平武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