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我想问一下 我明年想回老家创业搞养殖方面 主要是养羊我想问下 在这个方面我们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有什么补助扶持政策啊
尊敬的网上信访者:
您好!
你的来信收悉,欢迎你使用网上信访,你反映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永安镇。永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你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北府办发[2014]56号)文件,文件对申报奖补条件、标准、对象和资料作了明确规定。永安镇的奖补政策也严格按照县级部门规定执行。
1、新建规范化规模养殖场年出栏达到白山羊500只或存栏基础母羊90只以上,出栏商品羊300只以上、生猪3000头或存栏二杂良种能繁母猪150头以上,年出栏仔猪3000头以上,肉牛300头、土鸡30000羽、大鲵亲本培育数量100对以上、标准化流水养殖池面积2000平方米、池塘精养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当年给予5万元的补助;
2、养殖年出栏规模达到白山羊3000只、生猪10000头、肉牛1000头、土鸡100000羽,标准化流水养殖池面积10000平方米、池塘精养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工商登记的社员户为准),当年给予5万元的补助。
3、新建养殖场的选址、建设、规模、存栏等符合县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依法规划用地、建设,通过环评,达到规范化养殖场的标准和建设要求。
4、申报对象:县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县境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符合要求的自然人。
5、申报时提供项目申报表,项目备案,土地征用或土地流转合同,环评报告,环保部门确认排放达标的证明,出栏数证明或依据。
若网友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县畜牧局,电话0816-4821311
县农业局,电话:0816-4821007
永安镇人民政府,电话:0816-455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