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曾在宜宾江安县的博大煤业,物流上,去年2月份来,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员工工资拖欠不发,现已离职1年多,多次电话询问公司,却都是“没钱,正在想办法,下周就发等”之类的词语,无奈只好找到当地劳动局,最近电话询问当地劳动局,说他们已经移交给当地治安大队,随后询问治安大队,其队长却说不构成立案侦查(在去年询问当地劳动局,其中有一次已经移交当地治安大队,但被退回,不知是何原因),在此我想反映:该公司从去年5,6月份来就毫无经营活动,老板拖欠公司大部分员工已经1年多得工资,面对这种情况,当地治安大队却说对方没有拒不支付不构成立案,但作为弱势群体难道让我们这样苦等么(怕最后血汗钱分文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当地有关部门已经和该公司老板已经勾结还是有利益关系,迟迟不作出调查,而且之前已经向江安县书记和宜宾问政(有图为证),至今仍未回复不知道是何原因,最后若我问政的部门有误,恳请领导给出正确的部门。如若正确,恳求领导参与调查取证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拖欠工资的行为尚未触犯刑法,未达到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当事人对于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