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油市的外出务工人员。听老乡说家里又在办理啥与独生子女有关的事情。我们夫妻都长年在外打工,供女儿上学。听说要独生证,娃儿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我们的身份证,结婚证啥的,还说要在6月底前回家去办。你们都知道在外打工真的不容易,刚出来又要回家,光回家一趟就得在车上来去呆上六天。上不成班不说人也遭罪,象我们这样四十多岁的大都在外。所以我想知道这次到底办的是什么事情?需要哪些材料手续?能否为在外务工打拚的老乡考虑考虑,让我们年底回家再来办理???恳请考虑,服务于民,方便于民???????
网友:
您好!
根据目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法规,我们在办理的有关独生子女方面的业务服务较多,比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等。您所说的有关2016年6月30日前要办理的什么?估计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目前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根据川卫发[2016]1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第2点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问您要办理什么?请问您怎么联系?我们的联咨询电话08163221742。谢谢您!
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5日